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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培训通知(第一期)

2025/02/05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2021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正式发布18项新职业,“碳排放管理员”作为绿色职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职业编码:4-09-07-04)。2023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联合颁布《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碳排放管理员包括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碳排放咨询员等工种,主要针对从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是推动国家实施“双碳”战略目标至关重要的专业人才。

2024年12月,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同意西安开放大学等45家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416号),西北大学获批西安市首批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增碳排放核算员和碳排放核查员认定资格。

为推进实施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顺应各相关单位对碳排放管理人员的迫切需求,建立一支职业化的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现决定开展2025年碳排放核算员(四级)职业能力建设培训。后期将持续开展碳排放核算员(三级)、碳排放核查员(四级、三级、二级)相关培训活动。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西北大学

承办单位: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陕西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双碳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西安中碳生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培训范围

碳排放核算员(四级)

三、培训对象

1.重点排放单位从事碳排放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碳排放监测、统计核算、交易和咨询等)的人员;

2.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协会、公共机构、低碳试点等从事低碳发展与碳市场管理的相关人员;

3.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应对气候变化、碳排放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碳排放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2.碳排放核算员职能解析;

3.碳排放管理实务及碳资产管理;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5.温室气体报告体系及案例分析等。

五、培训时间

2025年2月21日-2月22日(两天)

六、培训地点

西北大学桃园校区

(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七、授课方式

线下面授(理论+实践)

八、培训相关费用

学费包含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证书费等(不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费用),学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18日,于2025年2月10日前缴费享受优惠价。

收款单位:西北大学

开户账号:611301015018001145006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白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学员姓名+碳排放管理员培训费)

九、培训单位及师资介绍



西北大学作为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高等学府,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于2021年5月9日成立了碳中和学院,这是全国首家以“双碳”战略目标命名,培养碳中和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的新型研究型学院。设置“碳储科学与工程”“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两个交叉学科;2024年,出版《全球气候治理与合作》《碳资产管理》《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监测》《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等首批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教材;与西安中碳联合开设《碳资产管理与核算》校企公开课;与隆基绿能联合开设《全球气候治理与国际合作》、与方圆认证联合开设《碳足迹理论与实践》等校企合作课程;3年来累计招收硕博士研究生163人。学院牵头的《10万吨级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科学研究设施及碳捕集与封存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入选国家发改委首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学院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双轮驱动”建设模式,作为陕西省唯一案例,入选国家发改委、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碳达峰碳中和案例选》。

培训的师资团队由碳中和学院多学科交叉领域的专家、西安市人力保障局批准的“碳资产管理技术”高级工程师、陕西省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领域备案专家和中国节能协会节电降碳领域高级专家组成。师资团队将多领域知识融会贯通,为教学与培训带来前沿理念和创新思维,确保为学员提供专业的教学与指导。

西北大学桃园校区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地区,现为西北大学非学历培训的重要场所。校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新建成的棫朴培训中心充分发掘百年学府的文化内涵,配备一流服务设施,可同时提供180余人规模的会议、食宿和餐饮。另设有1个可容纳300人的报告厅;20余间培训教室、多媒体教室;5间配备400个机位的机房;自助餐厅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

十、学员收获

1.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后,将由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陕西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双碳专业委员会共同颁发结业证书;

2.对符合《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相应等级申报条件的学员,可报名参加由陕西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社评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等级认定的学员,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码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考试报名详情,请下载附件:《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

3.向学员开放碳中和领域各类论坛及前沿讲座,邀请知名学者、政策专家、行业精英围绕当前行业热点,持续为学员发展助力。

4.如有碳排放管理相关团体培训、定制化培训需求的单位可与我们联系。

完成缴费后,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并联系工作人员加入培训交流群,获得更多咨询,因证书制作需求,请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

联 系 人:杨老师 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7792765038

15398052653

13002942780

联系邮箱:tzhxy@nwu.edu.cn


附件: 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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