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艳丽,西北大学副教授,硕导,法学博士,中共党员。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水法、能源法研究。
教育背景: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联合培养博士(CSC)
西安交通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博 士
长安大学 经济法学 硕 士
长安大学 法学 学 士
主持和参与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政课中环境法治理念的传播和环境法治精神的培育研究(20VSZ093)
(2)主持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流域水资源一体化管理法制保障研究(2017F011)
(3)主持陕西省软科学项目——关中平原城市群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律机制研究(2020KRM057)
(4)主持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西安农村人居水环境协同治理法律保障研究(FX92)
(5)主持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善治视角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律制度研究(20JK0369)
(6)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流域一体化管理法治体系研究(16BFX151)
(7)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北地区内陆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供给管理法律制度研究(10XFX021)
(8)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西北地区内陆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问题研究(GLC-0912)
(9)参与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我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之研究-比较的视角(2012C061)
代表性论文:
(1)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创新性落实的法律路径研究,《中国软科学》2021(06),独作
(2)“能源三难选择”视角下弃风弃光问题法律研究,《青海社会科学》2018(04),独作
(3)论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3),独作
(4)西部环境治理中政府责任法律规制研究,《甘肃社会科学》2017(06),独作
(5)我国流域立法的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2017(02),独作
(6)国际环境治理中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探索与争鸣》2012(03),二作
(7)西北内陆河流域水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甘肃社会科学》2012(05),二作
(8)黄土高原发展生态林业法律制度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二作
参编著作、教材:
(1)法学研究方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版)[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3)中国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5.
(4)中国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7.
学术获奖:
(1)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三
(2)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3)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4)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表彰奖励:
西北大学2020-2021年度优秀教师;
2020年西北大学师德师风主题征文比赛三等奖;
国家奖学金(2次);
优秀毕业研究生(2次);
优秀研究生(2次);
新兴二等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个人邮箱:
zhuyanli0807@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