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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碳” 第三十五期 | “双碳”最新大事件精选!

2026/01/31        点击:

1.四部门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

2月2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39号),加快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7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并予以公布。

来源:工信部


2.税收数据显示:制造业经济“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利用税收大数据对制造业开展分析显示,2025年,我国制造业销售收入较全国总体销售增速高1.7个百分点;制造业占全国总体销售比重为29.7%,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步伐加快,经济“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

其中,绿色化转型持续推进。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高耗能制造业销售收入占制造业比重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正不断优化。制造业企业购进环境治理服务金额同比增长7.3%,其中高耗能制造业购进环境治理服务金额同比增长14.6%,绿色治理投入不断加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3.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2026年绿色转型工作安排

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王善成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五五”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做好这项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挑战,必须统筹好绿色转型、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能源转型。以更大力度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发展绿电直供等模式,扩大绿电消纳规模,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加快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持续提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二是推动产业升级。一手做“加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煤炭清洁替代,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鼓励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一手做“减法”,强化标准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发挥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的源头把关作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是强化全面节约。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强各类资源全链条管理和全过程节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倡导节粮、节水、节电和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科学开展考核。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行业碳管控和产品碳足迹等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落实合力。

来源:国新办


4.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建设遵循因业施策、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等四方面原则。将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

《指导意见》详细介绍了零碳工厂的建设路径:一是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二是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电气化水平,实现源头减碳;三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现过程脱碳;四是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实现协同降碳;五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控,实现智能控碳;六是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排放并持续改进。

《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推动工业企业生产技术变革和生产方式优化重构,大幅降低碳排放,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工信部


5.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4月1日起,《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考虑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两个基本原则,坚持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对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分别作出详细规定,对于综合利用范围、企业从业条件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规定,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

《管理办法》作为联合部门规章,约束力大幅提升,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有望进一步整合政策、技术、市场等多方资源,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向规范化、高效化、绿色化方向转型,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与“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工信部


6.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日前,由中国气象局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到2030年,水风光储等气象服务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质效气象服务助力实现“碳达峰”阶段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覆盖能源规划选址及供应保障、资源监测预报、防灾减灾、气候生态效应评估、电力市场交易等全场景和短临至月季年尺度无缝隙的一体化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到2030年,水风光储等气象服务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质效气象服务助力实现“碳达峰”阶段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要共同构建覆盖能源生产、供给、储运、市场等全场景的气象服务业务,并且提出,到2027年要基本建立一体化能源气象服务体系。

来源:中国气象局


7.央行:拓展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生态环境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下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动金融部门、产业部门、经营主体同向发力,共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重点政策措施包括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增设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重点领域提供更多低成本精准支持。

同时,充分发挥碳市场作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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